8月23日,家住长沙市雨花区汇金城3期的蒋女士向三湘都市报投诉称,2天前,身在衡阳的她突然接到了小区物业来电,说楼下邻居电表故障与她家有关。同意物业进门后,蒋女士被告知,自家卫生间的水龙头漏水,屋内地面全部积水。“收房还不到一年,精装房就发生这事,现在开发商只管修不肯赔,我们该怎么办?”
8月23日,长沙市雨花区汇金城3期,业主蒋女士家因卫生间水龙头坏了导致严重积水,客厅和卧室的木地板已全部拆掉。
记者 杨昱 摄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关茗予
业主
客厅和卧室木地板全拆了
8月23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长沙市雨花区汇金城3期,在蒋女士的带领下,来到了她家所在的24楼。刚走出电梯,记者看到,一块块被拆卸的木地板被堆砌在走道间,散发着阵阵酸臭味。“这些木地板被泡过后,就散发恶臭,我现在还怀着孕,昨天被熏得一整晚都睡不着。”
来到蒋女士家,屋内的木地板已被全部抽空,卧室的水泥地上还能清晰看到积水。“为了防止积水影响楼下邻居,物业拆除了客厅的部分木地板,方便风干积水。可卧室也有积水,我和邻居找他们拆,他们却不肯。今天一早,我们才专门找了师傅把卧室的木地板给卸掉了。”蒋女士说。
“我老公在外出差,自己回衡阳老家安胎,离开家时,还检查了屋内的水电安全。”蒋女士告诉记者,她昨天从衡阳赶回长沙时,发现漏水的龙头已经被修好,“收房还不到一年,很多家具被泡坏了,连卧室门都合不拢。”
开发商
已尽到保修义务,相关赔偿不能认同
“漏水处是开发商配置的水龙头质量不合格所致。我们是去年底收的房,还处在开发商的保修期,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他们也应该承担。”蒋女士表示,曾找物业、开发商谈过赔偿的事,对方表示不愿赔偿,这让她无法理解。
记者联系上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周先生,他表示,该做的止损工作已经完成。至于赔偿问题,可以找社区或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来协商,实在不行,也可走法律程序。
周先生说,蒋女士家的水龙头存在质量问题,这点开发商是承认的,也完成了保修的义务。但是,蒋女士家的卫生间是改造过的,把以前的马桶改成了蹲便,比卫生间的平面要高出10多厘米,“原有的地漏没有,水喷溅出来无法及时排出,如果不这样改造,漏水及时排出也不会积水了。”另外,周先生还表示,业主长期不在家,离开前未通知物业关闭水的总闸,没有安全意识。“她已经收房,水龙头坏了,我们可以去修,但造成的损失,我们是不认同的。”
对此,蒋女士表示,装修后卫生间是保留了地漏的。因卫生间的门没关,水直接溅到客厅地面,加上漏水有一段时间,这才造成了大面积积水。“事情的根本原因是水龙头质量问题所致,我们改造卫生间并没有影响排水,这个说法讲不通。”
提醒
精装房要谨慎改动
发生纠纷难有效维权
“业主改动精装房还是得谨慎,若是发生纠纷,很难有效维权。”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因此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当为质保期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修缮及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房屋因业主自身违规改建而引发的质量问题,则要具体区别对待,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划责。因此还需要业主对自己改建的状态予以相应举证,证明与损害不存在直接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