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 开汽车不喝酒,骑摩托车没事的误解一直存在。湘潭的摩托车驾驶员邓某就因此吃了亏。今天,记者从湘潭岳塘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邓某提起了公诉。
6月15日凌晨2时,邓某驾驶摩托车到湘潭市岳塘区书院东路附近,与的哥发生口角。随后,的士离开现场,邓某仍旧不肯罢休,驾驶摩托车追上的哥并与其继续争执。因不堪其扰,的哥报警求助。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将两人带到快警站询问。
协调中,民警发现邓某满身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150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测试数值更高达177.7mg/100ml。数据显示,邓某酒驾无疑。面对民警询问,邓某承认自己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觉得有何不妥,反问民警:“开汽车不能喝酒,未必开摩托车也不能喝?”
日前,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龚玲表示,邓某驾驶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类型,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龚玲提醒,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同样要受到处罚。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覃梦娟 王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