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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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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挑别墅下贼手
销赃者也获刑

    本报8月13日讯  趁着深夜,4人潜入长沙市多个别墅小区,爬窗入户,将屋内的现金、首饰、手机、香烟等财物扫荡一空。这伙人落网后,帮他们销赃的烟酒店老板也被公安查处。今天,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盗窃的、销赃的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公诉人介绍,在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龙某建等4人相互纠集或伙同他人,在长沙市岳麓区卓越麓山别墅、开福区青竹湖平湖苑、金色溪泉湾别墅及江西省上饶市等地,采取爬窗等方式入户盗窃现金、首饰、手机、香烟等财物。其中,涉案4人分别参与犯罪4至6次,盗窃财物价值1.2万余元至1.8万余元不等。他们将所盗的7条细支和天下香烟卖给了开烟酒商行的潘某,潘某明知香烟来路不正,依旧选择收购,从中获利6650元。

    法院认为,龙某建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潘某明知香烟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法庭合议,对5人作出了一审判决,判龙某建等4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1万元;判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龙某建等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关茗予

    通讯员 刘笑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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