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
法院(2018)湘0503执707号
之七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
原陈新梅所有的位于长沙市雨
花区长沙大道508号桂花城闻
莺苑A11栋住宅、会所、商铺、
地下室702号的住房、编号为:
长国用(2009)第069999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作废。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