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 平时下馆子吃饭、在宾馆住宿,可别为了图省事不开发票,很可能会与30万元的大奖擦身而过。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从8月1日起,在原“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基础上,在全省开展“发票有奖二次开奖”活动,奖金最高为30万元。
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式。消费者在取得湖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可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的“有奖发票”栏目,选择扫描二维码或手工输入发票信息进行发票查验,符合相关要求即可获得一次即时摇奖机会,单笔奖金最高100元,最低5元,奖金通过微信红包形式发放,中奖者须在24小时内点击领取,超时未领取视为自动弃奖。
第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活动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共两年。第一期开奖定于2019年10月10日进行,此后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开奖活动,日期为每两个自然月结束后的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湖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胡波介绍,活动对象仅限于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有奖发票”栏目参与了第一次摇奖,并录入了个人真实信息的个人消费者。根据安排,二次开奖活动设有3个等级的奖项,每期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含税,下同);二等奖3名,单个奖金10万元;三等奖8名,单个奖金5万元。
第一次开奖,单位和个人发票都能参与,并且没有限定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业。第二次开奖则只限个人消费者参与。 ■记者 潘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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