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9年08月01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出台制度鼓励
举报河湖违法行为
明确举报内容举报方式

    本报7月31日讯  省河长办近日印发《湖南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举报管理制度(试行)》,明确11项举报内容和3种举报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河湖违法行为。

    举报内容主要包括:

    围垦湖泊,未经批准围垦河道,侵占水域、滩地等;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要求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和湿地内采砂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和湿地内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等;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电鱼毒鱼炸鱼、破坏航道等。(具体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请扫右上角二维码)

    ■记者 刘勇 通讯员 潘文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
   第A3版:要闻
   第A4版:高温下的烤验
   第A6版:民生
   第A7版:民生
   第A8版:经济
全力做好“走出去”“引进来”两篇文章
图片·新闻
叶晓颖任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上级少甩点“锅”,让下级也喘口气
湖南出台制度鼓励
举报河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