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20
19)湘0423执255号之三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被执行人米翼、刘星所有的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4栋100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70030383的产权证及该房编号为20170037975号的他项权证一并公告作废。
衡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