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其中有关控烟行动方面,《意见》提出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而伴随《意见》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对各项行动也提出了具体指标,其中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成为政府工作指标的一项内容,并且是约束性指标,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7月17日 澎湃新闻)
吸烟有害,我们都非常清楚这一点。但是由于吸烟人数众多,公共场合禁烟效果并不理想,极具危害性的“二手烟”总是让人叫苦不迭。此次国家层面的控烟行动特别提出,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医务人员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吸烟,相反要劝导、帮助患者戒烟;教师不得当着学生的面吸烟。从示范作用来说,这无疑将起到良好的积极影响,因此对于新出台的《意见》,人们抱有很大期待。
但是,意见出台后,如何落实才能达成初衷,这可能还需要配以具体的操作细则、监管手段和惩处措施。在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印发过《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由于落实不到位,这项规定形同虚设,所以成效不是很大。要让制度在现实中执行好,还得多方面发力,将目标与效果结合,制定严格的惩处机制,并在立法和执法层面有所作为,才能将控烟这一工作真正做好。
在《意见》中,我们看到,“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成为政府工作指标的一项内容,并且是约束性指标,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若为约束性指标,那么必定会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对于公务人员来说,这种责任追究又应该如何体现?是否应与日常工作考核挂钩?这些都需要具体化和细则化,否则,若没有细化的要求,规定便很容易沦为空谈,届时大家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依然毫无顾忌地吞云吐雾,岂非又让这一《意见》成了空文?
另外,控烟并非哪一个少数群体的责任,它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固然重要,但作为一个“烟民”大国,控烟已是非常紧迫的社会性工作,尤其是未成年人如今也越来越多地迈入“烟民”行列,他们自控能力薄弱,染上烟瘾后便很难戒除。这就更需要让控烟行动尽快地覆盖所有人群,使社会各领域的“无烟”建设齐头并进。■本报评论员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