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烟处理[2019]第14号
2019年3月30日11时许,我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联合蓝山县交警一中队,在二广高速蓝山收费站入口处拦截一辆车牌号为“湘M34490”的红色重型厢式货车(从永州市道县开往广东省广州市方向),现场查获真品卷烟利群(新版)等10个品牌共计1340条。因当事人涉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我局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由于无人认领该批卷烟,我局于2019年4月26日依法发布《公告》寻找货主。现《公告》规定的期限已过,仍无人到案接受调查处理。根据《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查获的真品卷烟利群(新版)等10个品牌1340条采取变卖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湖南省蓝山县烟草专卖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