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7月8日印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全文共26条,涵盖了义务教育的教育内容、教师队伍建设、评价体系、学校办学、地方政府责任等方面。意见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开创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强化课堂:
学生作业不能变家长作业
对于课堂教育,意见要求,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意见要求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
对于小学一年级,意见提出,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四有好老师”:
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对于教师队伍,意见提出,实施全员轮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进一步实施好“国培计划”,增加农村教师培训机会,加强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意见要求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意见强调,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教育提质:
强化对网游、微视频管控
《意见》再次强调要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
对于教材,意见提出,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见提出,健全创作激励与宣传推介机制,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等的价值引领与管控,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
“五育”并举:
大力发展校园足球
意见要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具体来说,要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
对加强体育、美育、劳育,则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对于体育和美育,意见提出,开齐开足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或艺术技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
关于劳育,意见提出要制定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还要求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