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会议决定,本公
司决定注销,为保护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
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
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
清算组地址:醴陵市新华联晴
岚苑2栋1802室,联系人:卢
美林,电话:1887482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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