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1日讯 要求公交车中途停车遭拒,长沙一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导致公交车一头撞在树上。谭某想不到的是,这一冲动的举动会让他终身后悔。6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谭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3月10日傍晚,谭某准备乘坐长潭公交一号线的公交车回家。中途无停靠站时,谭某走到公交车司机旁边,要求下车,被公交车司机拒绝。谭某一下子火了,强行抢夺并转打方向盘,公交车一头撞到人行道的树上,万幸的是,车上乘客只是受到了惊吓。案发后,谭某的家人与公交车所属公司达成赔偿协议,支付赔偿款6800元并取得了谅解,谭某自愿认罪认罚。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许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