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
法院(2018)湘0104执1778号
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被执
行人吴利君名下位于长沙市雨
花区金莲路19号玉竹家园11
栋401号房产、编号为长国用
(2011)第058548号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及该房编号为:5150
89622的他项权证一并公告作废。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