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7日讯 三湘都市报记者近日从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获悉,该院科研评价“指挥棒”有了新方向——切实提高教师科研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标志性成果的质量。为此,学院重新修订出台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措施,为全体教师“量身定制”奖励标准,极大调动了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
科研成果不能只看论文数量
长期以来,论文、职称、学历和奖项,被奉为评价高校教师的“硬通货”,更是其科研活动的“指挥棒”,事关教师的声誉、收入和前途。“尽管教师因所处层次、领域的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来说不同程度遇到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问题。”长沙环保职院院长刘益贵表示,科研成果的评价制度,不能仅仅看论文数量,而是要看能不能给国家解决实际问题,有没有创新。“只有从激励和保护科研积极性出发,制定科学、系统、简洁、有效的科研管理制度,并注重强化制度执行力,才能真正提高教师整体的科研意愿、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
新制度提高奖励标准
“要改进教师评价方式,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四唯”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刘益贵说。为此,该院于2018年9月至12月,由法规与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学院26个职能部门对学院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
值得一提的是,新制度还规范了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奖的奖励范围,明确科研成果奖的奖励需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证书。此外,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对美术作品奖励的重新定级定类标准,调整美术作品奖励标准。如今,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得国家级团体一等奖奖金由2万提高至5万,个人一等奖奖金由1万提高至2万;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团体一等奖奖金由5万提高至6万,个人一等奖奖金由2万提高至4万。
■记者 陈舒仪 黄京
通讯员 唐海珍 刘彦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