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4日讯 省环保督察组对全省14 个市州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并完成督察反馈后,14 个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1月24 日,14 个市州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
2018 年6 月-8 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两批对全省14 个市州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同年9 月分两批向14 个市州反馈督察意见。反馈后,14 个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
记者获悉,14个市州督察整改方案均实行清单制,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共计确定611项整改任务,其中长沙市62项、衡阳市40项、株洲市56项、湘潭市20项、邵阳市59项、岳阳市23项、常德市45项、张家界市29项、益阳市29项、郴州市61项、永州市33项、怀化市79项、娄底市42项、湘西自治州33项。 ■记者 和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