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曾科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曾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曾科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曾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转让方)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
联系人:刘洋
电话:0731-84458563曾科 (受让方)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湖湾世景8楼
电话:18569072936
(下列数据截止至2018年10月20日;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1
贷款合同编号
华银(衡东)流资贷字(2013)年第0009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人名称
衡阳市威力陶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
刘红霞、衡阳市威力陶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武炜翔
账面本金余额额
7,299,952.42 元
表外利息
3,176,003.69元
孳生利息
3,206,862.88元
债权合计
13,682,818.99元
备 注
代垫费用随债权一并转让。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