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视点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部分社保已交税务部门征收

    本报1月2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湖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公告》,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叶飞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
   第A3版:视点
   第A4版:视点
   第A5版:城事
   第A6版:民生
   第A7版:调查
   第A8版:经济
   第E1版:回眸
   第E2版:展望
学习类APP进校园需备案审查
图片新闻
湖南化工职院入选
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学车如何选驾校
请参考这份名单
湖南部分社保已交税务部门征收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