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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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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给无证儿子高速练车,父子受罚

    本报12月25日讯 12月22日,省高警局醴陵大队民警在醴陵北收费站开展“百日安全会战”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事的父子俩双双被处罚。今天上午,省交警总队通报了该案。

    12月22日上午10点26分,醴陵北收费站里,正在执勤的省高警局醴陵大队民警发现,收费通道内一台牌号为湘BK438*的面包车行车迟疑不决。民警走近时,驾驶员迟迟不摇下车窗。正当民警要拉开车门时,从面包车侧门下来一位50多岁的男子进行阻挡。几番警告之后,驾驶员才不得不打开车门接受检查。

    面对检查驾驶证的要求,驾驶员眼见不能蒙混过关,这才说了实话。驾驶员姓张,中年男子是他父亲。原来张某并没有驾驶证,目前还是驾校学员。当天他和父亲从浏阳出发,行驶到平汝高速官庄服务区时,考虑到父亲前一天晚上没休息好,加上自己在驾校学车,也想练练手,让父亲把车交给他来开。而父亲明知儿子无证还将车交给他,车上除了父子俩,还有另外五位亲友,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介绍,张某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而他父亲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吴功诚 封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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