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市州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

第A3版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禁锢酒店,不还钱暴力威胁,“监控”负债人生活区域……
把人逼成抑郁症,涉恶团伙成员获刑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罪、以何老板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苏仙区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分别判处李某某、何老板等人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穷追滥缠

    把欠债人逼成抑郁症

    “借60万,约定月息4分。他扣除2.4万利息后给我转账57.6万元。”被害人胡可(化名)回忆,2013年他向何老板借款60万元,之后陆续还款给对方29万余元。

    因为还款压力大,2014年6月,双方重新签订一份60万元借款协议。后来由于胡可未能按时还款,何老板开始安排李某某找胡可索要债务。

    2016年的一天下午,李某某找到胡可所住的家属区门口,打电话约他下来见个面。双方刚见面,胡可就被李某某等3人拉上一台轿车,被带进一间酒店房间。“不还钱就不准睡觉、不准走,甚至威胁砍手砍脚,还要到我家里去闹……”胡可在酒店房间内被限制长达7天。

    从2016年7月7日开始,李某某三次带人睡在胡可家门口。2017年1月,李某某再次将他带至郴州市某酒店。此次,胡可再次被逼迫打电话向亲友求助,通过亲戚的账户转给何老板3.5万元钱,这才被“释放”回家。

    在长达一年的追债期,胡可的爱人因无法忍受而患精神抑郁症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归家。胡可也因处处受到他们恐吓威胁,经常失眠,噩梦不断。

    讨债团伙让欠债人

    支付“追债工资”

    2016年至2017年,李某某等人受何老板委托向胡可讨债期间,他们将胡可非法拘禁在郴州不同酒店、宾馆。李某某等人在宾馆的吃、住、烟酒等费用都是威胁胡可用现金支付的,说这是他们收钱的惯例。

    2016年5月31日,何老板、李某某与胡可及他家的一个亲戚在一茶楼协商归还欠款事宜。谈好还款计划后,李某某等要求何老板支付在酒店看守胡可的工资等费用。何老板提出让胡可出2万,胡可同意了。

    “何老板离开茶楼不久,李某某就威胁迫使我同意支付5万元。”胡可只能求助亲友给对方转账5万元。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曹德莉 邓中明

    检察官提醒

    依法维权

    哪怕对方是“老赖”

    作为债权人追债本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但切记须依法维权,若使用不正当手段,即使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仍需担责。

    采取扣押债务人,甚至闯入债务人家中安营扎寨等极端手段讨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犯罪。另外,以断水断电断网、破坏企业的设备来讨债,甚至通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来达到讨债目的等,即便对方是“老赖”,这些非法讨债的方式不可取。

    债权人应当善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债权凭证,理清自己的债务性质,采取最有效的维权方式。”该案承办人提醒,只有通过诉讼先把债权债务确定下来,通过强制执行追讨。要相信法律,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不守诚信的债务人在社会上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
   第A3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
   第A4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
   第A5版:特别报道
   第A6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
   第A7版:深度调查
   第A8版:要闻·民生
   第A9版:要闻·民生
   第A10版:要闻·科教卫
   第A11版:市州新闻
   第A12版:经济·行业
   第A13版:经济·行业
   第A14版:中国纵横
   第A15版:寰球风云
   第A16版:文体看台
周有贵:亏钱也要让农民学到技术
跃进湖临湖栈道改造完工
把人逼成抑郁症,涉恶团伙成员获刑
株洲市民中心启用
市民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
担心外债收不回,急出严重抑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