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
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意见》相关情况,并就当前和今后就业工作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张义珍表示,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在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张义珍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她表示,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根据统计分析,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充分证明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的强大能力。”张义珍说。
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在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方面,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意见》提出了多项稳企业稳岗位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鼓励支持个人和企业就业创业。
“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幅度达50%。”张义珍表示,这样的政策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