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货了为什么还能下单成交?取消订单还不事先告知消费者?”日前,长沙市民刘女士反映,双十一期间,她在河西环球奥特莱斯一家门店的线上购买了一件羽绒服,等待多日,商家不仅没有发货,还未经她同意单方面取消了订单。刘女士联系客服,才被告知所购产品没货了。
低价订单被单方面取消
10月20日,刘女士携家人一起到环球奥特莱斯商场逛街,在绫致时装公司一家门店购买了几件衣服,该门店主要经营ONLY、Jack & Jones 、Vero Moda和Selected四个品牌。
结账时,工作人员很热情地向刘女士推荐了一个线上平台,“说是他们店的网站,线上线下一体,关注以后,双十一可享在线购买折扣。”
回到家后,刘女士在该平台上把一件羽绒服加入购物车,并于11月11日凌晨线上支付,“平时打折也要一千多元,而双十一只要599.25元。”
五天后,衣服还没发货。刘女士再次登录平台查询发现,订单已经被取消了。“没有任何说法,单方面就把订单给取消了。”这让刘女士很难理解。
刘女士投诉后被告知,所购产品已经断货,让她更为恼火的是“与客服联系很不容易,排队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
“断货”商品门店仍在售
经过两天费力交涉,客服表示可补偿对等优惠券,“并没有多优惠一毛钱,如果我不提,对方大有不了了之的意思。”
“但问题是没货了为什么还能下单成交?取消订单还不事先告知消费者?”11月28日,记者就刘女士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采访,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线上商城不归门店负责。
采访中,记者在该门店柜台看见了两件刘女士所购买的同款羽绒服,吊牌价2499元。
对此,环球奥特莱斯工作人员称,商场只能监管到门店,对于门店的网上商城没法监管。
观点
商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业内人士介绍,低价买了商品,又被取消订单的情况,被称为“砍单”。湖南江海洋律师事务所李晓龙律师表示,自网店接受顾客下单时起,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即成立,网店缺货的理由不可作为其单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条件,因此其仍然存在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如果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记者 李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