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来网吧送餐的陈某提着餐食出现在楼梯口。
②20秒后,陈某下楼,将外卖又提了回来。
③随后,点餐者吴先生手捂腹部下楼求助。
“我被人捅了一刀”,接到丈夫吴先生求救电话的那一刻,长沙的秦女士还以为是一场恶作剧。11月30日,看着病床上的丈夫,秦女士深感后怕。她怎么也没想到,出门仅3小时的丈夫会因为点外卖被送进ICU病房。
11月26日,在网吧上网的吴先生通过饿了么平台点餐,骑手陈某因多次联系找不到送餐地址,将藏在口袋中的水果刀刺向他……
确认订餐信息后掏出水果刀
11月30日上午,刚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重症加强护理病房转出的吴先生身上还插着呼吸机、导尿管,输着营养液。
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到,26日17点53分,吴先生在岳麓区风华四季园大幸福网吧上网时,通过饿了么平台点了一份23.5元的外卖。19分钟后,骑手陈某表示到了大新福网吧,“我就告诉他是大幸福网吧,不是大新福网吧。”
“第二次打电话,陈某表示已经到了大幸福网吧也没看到我,以为我耍他。”吴先生介绍,大新福网吧和大幸福网吧相隔仅百米,平时点餐通过简单的电话沟通就能与骑手确认送餐地址。
“接到第三个电话,对方就开始‘骂娘’,我也来了脾气,要他‘给我等着’。”吴先生坦言,他与陈某在网吧楼梯转角处碰面,确认订餐信息后,对方突然从口袋掏出一把水果刀捅在他左侧下胸,“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跑了。”
网吧一楼的视频监控显示,11月26日18时17分,陈某骑着电瓶车出现在楼梯口,随后提起餐食上楼。20秒后,陈某将原本提上楼的外卖放回电瓶车踏板处,随即骑车离开。紧接着,右手捂住腹部的吴先生下楼求助。
目前,银盆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骑手有前科?平台该担责?
湘雅三医院普外科主治医生李政介绍,入院时吴先生出血过多,生命体征不平稳,“脾脏有一个小破口、肺挫伤。这一刀同时伤到胸腔和腹腔,半年内无法恢复正常生活。后续肺部容易感染、呼吸困难、脾脏有再出血的可能。”
“他妈妈一见到我就跪下来求我,求我们原谅他儿子,体谅他们家有难处。”吴先生的妈妈告诉记者,事发后不久,陈某的家人就找到了医院,并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秦女士说,家里积蓄不多,丈夫入院后,已经花了5.6万元治疗费用。
“真的没想到,在饿了么点餐会被捅一刀。”让秦女士感到气愤的是,丈夫病危期间,这笔通过饿了么下单的订单被取消,系统显示订餐人发起了退款申请。而自己与陈某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期间,其家属透露陈某有前科,“2年前才被放出来。”
“公司在聘用员工时是否尽到审查义务,有前科的骑手能否适应如此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秦女士认为,既然陈某家庭情况困难,聘用陈某的平台应该承担这笔钱。
■记者 黄亚苹 视频制作 实习生 刘品贝
公司回应
送餐骑手并非饿了么员工
“点我达跟饿了么是独立两个公司,应该找点我达,不是饿了么。”饿了么长沙分公司工作人员周皓在电话采访中表示,消费者在饿了么平台下单后,商家自主选择美团点评、蜂鸟快送、点我达等平台进行配送。此次事件中,送餐的陈某并不是饿了么的骑手,而是点我达骑手。随后,周皓以“对此事暂不了解,所以没法表态。”为由挂断电话。
截至30日,饿了么平台仅有官方客服来电了解吴先生受伤情况,但对秦女士提出的责任划定没有回应。点我达一负责人也表示,此事属骑手个人故意伤人行为,公司无法对该事负责,建议秦女士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律师说法
骑手惹了事,到底谁担责
“本案中,是外卖骑手致人人身伤害引起的事故,涉及侵权法律关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律师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分析,骑手及其所在公司(即配餐供应商点我达平台)是赔偿主体;因送外卖是履职行为,且骑手是因故意致人损害,责任由其公司点我达连带承担。
邢鑫强调,此案还涉及劳务派遣关系,“本案中,点我达公司与江苏省博尔捷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构成劳务派遣法律关系,骑手作为博尔捷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点我达公司承担责任。邢鑫认为,应由骑手本人和点我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责任判定最终应以本案中各方主体所签订的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法律事实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