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书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和湖南高速公路体制改革工作需要,目前我处已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简称原试点)与企业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为保障我处现已离开高速公路系统(简称离职)的原试点人员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凡在2014年9月30日(含)前离职的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怀化管理处原试点人员,请于2018年11月16日前到我处进行原试点个人缴费数据的核对确认。
2. 凡在2014年9月30日后离职的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怀化管理处原试点人员,请于2018年11月16日前到我处进行原试点个人缴费数据和企业养老保险补缴费用的核对确认,并在我处规定时间内补缴自2014年10月至实际离职之日的养老保险中需个人缴纳的费用至指定账户,以便我处补缴企业养老保险。
上述两类人员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我处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本人今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未按规定时限到我处完成此项工作的,所有责任由其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怀化管理处
联系人:赵俊
联系电话:0745-2829726
2018年11月8日
人员名单:
何昔华、刘鼎、刘正健、欧邦琪、汪艳妮、谢金秀、徐伟、张硕子、张旭东、李平、王冰、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