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盛辉(身份证号码:43232219680
211****),我局对你因商业贿赂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已结案。在多次与你取得联系后,你均未前来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局[2018]3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地址:益阳市南县南洲镇林荫路)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