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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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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纪委监委监督对象从党员干部扩展到公职人员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对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据介绍,本次改革针对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薄弱、派驻工作领导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明确设计。

    具体举措包括: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驻点监督、专项督察、建立廉政档案、重要事项通报报备、廉洁风险反馈、制发建议书等制度,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

    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象大大拓展。从“派驻纪检组”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象从党员干部扩展到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行的是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监察法规定: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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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监督对象从党员干部扩展到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