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 8个月时间,物流公司职工廖某盗窃公司财务柜现金70多次,偷来的钱不仅用于谈恋爱开销,还买了一辆车,涉案金额8万余元。今日,株洲警方通报了该起盗窃案。
今年8月,在株洲荷塘区经营一家物流公司的蒋先生发现,公司生意还不错,但总没赚到钱。在和财务谢先生对账后,他发现公司账上每月有十余笔钱不见踪影。之后,谢先生每天都会仔细清点公司营业额,可让人费解的是,放在谢某房间财务柜里的现金还是会不翼而飞。
为了弄清原因,谢先生悄悄地在房里安装了监控。
“竟然是他,自始至终,我都没往他身上想。” 得知作案者是公司职工廖某,蒋先生不敢相信,竟是自己的好哥们所为。10月26日,蒋先生向月塘派出所报案。
廖某交代,他和蒋先生、谢先生是高中同学,在公司负责仓库管理。今年2月,廖某谈了一个女朋友,每月4500元的工资不够花,他发现财务柜就放在谢某的房间,通常要等有一定现金后再存进银行,于是偷偷潜入谢某房间,从财务柜营业额中抽走200元。尝到甜头后,只要手头一紧,他便会去财务柜偷点现金,每次几百到数千元不等。
目前,廖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徐善海 刘肖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