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 湖南患者迎来大好消息。经过谈判,平均降价幅度达56.7%的17种抗癌药即将在湘落地,11月起纳入全省医保支付,比国家规定的执行时间提前了1个月。
今天,刚成立的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便印发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明确将 17 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按规定住院使用时,自付比例统一设置为 30%,并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限定支付范围。
据了解,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好事双至。根据《通知》,为有效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我省同时将 17 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全省医保特殊药品管理范围。这意味着相关患者除住院用药外,还能在特药协议药店和就医诊院门诊取药,且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薛国清 通讯员 易巧君 周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