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个督导组进驻不同地市,开展为期7至8天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
这次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摸清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督导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和现场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着力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对重点案件、已掌握的线索和问题突出的地方、领域进行重点督导。
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情况,督导组在督导期间,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并公布受访地址。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次扫黑除恶督导工作的要求和督导工作职责,督导组主要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相关问题线索的举报,不属于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被督导地区和有关部门处理。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薛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