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
法院(2016)粤0105执5421
号之四协助执行裁定书,成功
拍卖了万贤岩名下位于长沙市
芙蓉区德政街11号诺亚大厦23
03房。特此告知万贤岩:请见
本公告7日内搬出,逾期将视
同放弃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