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 16日傍晚,湘潭市雨湖区省建三公司对面小巷发生一起高空坠物砸伤路人事件。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获悉,被花盆砸伤的男孩抢救9小时后,因抢救无效身亡。
记者从事发监控视频看到,16日下午5点18分,4名背着书包的学生经过事发路段时,突然间,一人倒地不起,吓得其他3人急忙躲闪到一边。“男孩子是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的,地上还有大片血迹。”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事发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男孩送至医院抢救。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生介绍,花盆砸下的瞬间,就已经将男孩颅骨砸开。由于急性侧重型开放型颅骨损伤,尽管经过9个多小时的抢救,最终还是未能抢救过来。
据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报道,经湘潭市公安局雨湖路派出所初步调查,事发5楼暂无人居住。据推测,此次花盆坠落是由于水泥脱落,连带着花盆一起砸下来。男孩今年11岁,刚从一所培训学校下课,走到事发路段时,5楼掉下一个花盆,正好砸中男孩的头部。而据附近居民介绍,几天之前,事发区域还曾掉下水泥等物品。
记者还了解到,事发楼栋5楼原本住着一位78岁的卢姓老人,因身体原因,半年前,就与保姆一同搬到了同栋的2楼居住,保姆则会偶尔上楼查看。而肇事花盆放在阳台护栏板上已有几年时间,因盆栽已经枯死,及房间少有人住,家人并未引起注意。得知出事后,老人病发进了医院,目前,老人的子女已赶回湘潭,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记者 杨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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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危害大
相关人员曾做过实验,一个鸡蛋从8楼抛下来会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扔下来会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会致人当场死亡。
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东腾介绍,高空坠物伤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侵权人一般只须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死亡,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具体情形,将会认定为“过失或故意伤害罪”。“如果无法查证侵权人,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都要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