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 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长沙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两部门将联合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发现有涉嫌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
《通知》明确要求,各分区县市公安机关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建立打击非法中介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协作联动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案件的联络和对接,并建立跨地协查机制,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同时,全面整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有涉嫌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的,应妥善保存虚假提取资料,及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
此外,公安局还要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和推介非法中介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办结情况,扩大惩戒影响力、震慑力。
■记者 卜岚 实习生 邓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