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暨债权债务申报公告
经本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决定将
公司整体转让给柏雪梅、陈林生、
陈兴三人。为明确公司负债金额,
自本公告之日起,凡与本公司有债
权债务关系的关联人均可到新田
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
(一楼103办公室)进行申报,逾
期不申报者后果自负。本公告期
为45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永州聚源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