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接受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下称万象美公司)委托,就“长沙市开福区万达总部国际写字楼C区业主委员会”(下称:“C区业委会”)选聘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城万科物业公司)为新的物业公司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声明:
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B、C)三个区域作为一个整体的物业管理区域,现在一直由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C区业委会”的在行政机关的备案登记已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的(2017)湘0105行初139号行政判决所撤销。“C区业委会”不顾被撤销备案登记的事实,多次召开所谓的“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因该行为严重违法,“C区业委会”所在的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和吉福社区均拒绝派人参加。“C区业委会”在明知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却一意孤行,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万科物业有限公司为新的物业公司。对“C区业委会”的侵权行为,本律师已受万象美公司的委托,已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C区业委会”选聘万科物业公司为新的物业公司的行为无效,以维护万象美公司的合法权益。如果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17)湘0105行初139号行政判决,“C区业委会”的主体资格将不复存在,所实施的任何行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C区业委会”发起人和万科物业公司应对万象美公司的任何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万象美公司将委托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向“C区业委会”发起人和万科物业公司进行索赔。特此声明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