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 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17年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业绩修正公告,近日,深交所在官网公示了对湘股大康农业以及亚光科技的监管函。
深交所的监管函指出,2017年10月,大康农业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8177万元。2018年2月,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7125万元。而4月公司披露的年报显示,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仅为2378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2017年预计净利润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同时,公司2017年年报存在20多处信息披露错误。
2018年1月,亚光科技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净利润为1.17亿元-1.22亿元。2月,亚光科技披露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1.18亿元。而到了4月,公司披露的年报显示,净利润仅有9656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2017年预计净利润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
深交所称,大康农业和亚光科技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两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记者 潘显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