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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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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意见 部署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
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限制性条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三评”改革,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三评”改革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意见指出,要以坚持尊重规律、问题导向、分类评价、客观公正为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了“三评”改革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要在优化“三评”工作布局、减少“三评”项目数量、改进评价机制、提高质量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使科技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创新创业潜能活力竞相迸发,科技创新和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从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聚焦“三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找准突破口,更加注重质量、贡献、绩效,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招硬招,提高改革的含金量和实效性。■据新华社

    《意见》点击

    不将论文、外语等作为职称评审限制性条件

    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要求,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选择部分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试点开展临床医生科研评价改革工作。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

    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在对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的评价中,SCI(科学引文索引)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

    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完善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制度。建设完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系统,对纳入系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推进科研信用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建立科研领域守信激励机制。将诚信监管关口前移,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建立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对科研人员学术成长轨迹和学术水平进行跟踪评价,加强对科研人员和青年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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