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7月28日起,外资进入银行、证券、汽车制造、电网建设、铁路干线路网建设、连锁加油站建设等一系列限制将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8日发布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22个领域推出新一轮开放措施。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并单独发布。2018年版负面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
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
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
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基本放开制造业——
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
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
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的外资限制。
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
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发布实施2018年版负面清单,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新一轮开放将为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创新力量注入新动力,有利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支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解读
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释放哪些新信号
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哪些重大开放举措?以更大力度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意义何在?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22项举措推动全方位开放
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各领域,共推出22项重大开放措施。
“修订负面清单,总的原则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不仅是清单长度要缩短,更重要的是推动重点领域开放,推出有标志意义的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在2017年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近年来,外资限制措施已从180项左右减少至60多项,减少近三分之二。2018年版负面清单比2017年版的63条减少了15条,进一步缩小了外商投资审批范围。
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
近期,瑞银证券、野村证券、摩根大通等外资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控股合资券商的申请,抢抓中国新一轮开放的重大机遇。
与上版负面清单相比,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作出明确安排——
在汽车领域,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在金融领域,2018年取消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2018年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进入新时代,外商投资呈现出涌向高技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趋势,顺应新趋势加快市场准入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国政府按照自身发展逻辑和基于历史经验的主动选择。”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