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接中共涟源市委办公室涟源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
“吃空饷”专项治理行动中发
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涟
办[2018]71号)的通知,请黄
磊、陈子文2位同志在登报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本单位接
受处理,如逾期不归,则按照
涟办[2018]71号文件精神予以
处理,特此公告。
涟源市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