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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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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保、居保
重复缴费将清退

    本报6月11日讯“我同时缴纳职工社保和城乡居保,却只能享受一份待遇,这不科学。”今天,邵阳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258反映。随后,记者就此联系了当地社保部门进行解答。

    李先生是邵阳市隆回县人。“我老家是农村的,但一直在省外务工,公司为我们购买了城镇职工社保。”李先生说,“但此前,我们村里要求购买居民社保。”李先生因此同时购买两份保险。

    李先生表示,购买两份保险,对他来说负担很重,而且两份保险还不能同时报销生病的费用。李先生询问,针对此情况他还有必要缴纳居民社保吗?

    对此,隆回县人社局回应,按照省、市医保政策要求,2017年该县出台了《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在本省范围内不得重复参保,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避免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在省外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同时在本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按就近原则自愿选择就医和报销医疗费用,但同一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重复报销。”该实施方案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来已经在外面参加企业职工社保又在该县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本人可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隆回县人社局来办理参保终止手续,将保费退还其本人。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李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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