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 公务活动用餐支出不再通过现金,而改为扫二维码结算。从今年6月份开始,宁乡市在全省率先实现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公务活动用餐扫二维码支付餐费、以微信消费记录截图作为付款凭证。
“以前到乡镇调研,为了交伙食费要提前准备好零钱,现在扫码支付方便多了!”今天中午,宁乡市政协副主席杨志武一行6人到花明楼镇调研时,按照中餐40元/人·餐的标准,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午餐费240元。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宁乡市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用餐,如果机关所在地城区的单位工作人员到城区范围以外,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到所属辖区范围以外开展公务活动,如需接待单位安排工作用餐的,原则上接待单位食堂就餐,应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用。工作人员回单位后,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回单位报销。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姜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