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 在世界环境日前夕,我省法院对36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判处51人。今天上午,省高院发布我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两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案件7221件,其中刑事案件1610件,判处2551人,民事案件3630件,行政案件1940件。环境公益诉讼成为环境资源审判新亮点,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
不足两月的时间,程某、邓某、卓某等人利用夜间作业,在长江岳阳段新港锚地等禁采水域非法采砂24次,共开采江砂5万余吨,价值人民币49万余元。今年3月20日,岳阳中院院长彭世理担任审判长二审宣判该案,维持了原审法院判决,对主要犯罪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实刑。这是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起环境资源诉讼案件。
2016 年以来,湖南法院立足湖南“三山四水两湖”和“有色金属之乡”等地理与生态环境实际,全面谋划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新格局,切实发挥司法保护环境资源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长沙、岳阳、郴州、永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均已建成。湘江、洞庭湖、东江湖三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均已建成。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林嘉韵
通讯员 欧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