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月3日,江苏省地税局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网上反映的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江苏省地税局已组织主管税务机关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回放:
“阴阳合同”事件引发热议
近日,央视《实话实说》栏目前主持人崔永元微博曝光某演员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潜规则引发舆论热议。
2003年冯小刚电影《手机》埋下的矛盾,因电影《手机2》开拍的消息进一步激化,近日,崔永元接连发声,矛头对准《手机2》导演冯小刚、编剧刘震云和演员范冰冰。
期间崔永元称某演员拍戏签一大一小两份合同,小合同约定片酬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合同则为5000万元。且拿了6000万合同的该演员只在片场演了4天。其放出的合同图片显示,该演员为范冰冰。
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认为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崔永元认为,该声明变相承认了“大小合同”一事的真实性。
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崔永元:
若联系我“一查一个准”
“这是个好事!”3日,记者联系上崔永元,他表示,自己已经从网络知晓了此事,不过在他看来,无锡当地税务部门如果真要调查此事,首先应该给自己联系核实,“我现在不能给你说,但如果联系我的话,我告诉他们怎么查,这一查一个准儿。”
接二连三的在网络爆料,崔永元接下来还有什么“大招”?对此,崔永元告诉记者,一切看心情,如果对方有什么反应和举动,自己一定奉陪。对于自己爆料后的人身安全,崔永元笑言,已经在网络收到威胁的信息,不过这一切与此前攻击转基因时收到的威胁比少了很多。
律师:
初次违法免罪,只需补缴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如果崔永元所说属实,大小合同共计6000万元,按照税法计算,当事人可能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2000多万。但2009年刑法修正案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初次违法免罪,只需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
如果范冰冰此前没有受到过逃税处罚,那么其行为很可能不会构成犯罪。如果受到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仍逃税的,则可能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兆成表示,“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
以被崔永元曝光的两份合同来说,小合同1000万是税后收入,已经将税负转嫁给甲方公司,而隐藏的5000万大合同如果被查实,属于故意隐匿收入,就已然触犯税法。
■综合新华社、华夏时报、成都商报
观点
国家税务总局“盯”住的绝不是个案
法律面前,谁都不能享受特权,名气再大,“粉丝”再多,人脉再广,也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在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换言之,国家税务总局“盯”住的绝不是“范冰冰事件”这一个案,而是“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其实,逃税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阴阳合同”既牵涉明星,也牵涉制作公司,还牵涉投资方等等,每一个责任主体都不能放过。故此,从个案入手,逐步深入调查,掀起一场全方位的查税行动,显然更值得期待。
——人民网6月3日评论《化解“阴阳合同”嫌疑,不能回避税务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