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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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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条钢”生产企业可获万元奖励

    本报6月3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即日起我省将实行“地条钢”生产企业有奖举报。经查实的有效举报,将给予10000元以上奖励。

    所谓“地条钢”,指的是以废旧钢铁为原材料,用工频、中频感应电炉冶炼的劣质、低质螺纹钢、线材及不合格不锈钢产品,属于违法违规生产,从2002年起就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据了解,各地发生的桥梁垮塌、楼房倒塌等重大恶性事故,相当部分与建筑用材的质量低劣有关。

    “如果市民发现新增‘地条钢’生产企业或已取缔的‘地条钢’死灰复燃企业,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有明确线索的举报。”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等。

    同时,举报人应对所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受理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并予以奖励。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的奖励。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731-89991065

    0731-88955379 

    邮箱:495864145@qq.com

    137190329@qq.com

    ■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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