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接中共涟源市委办公室涟源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
“吃空饷”专项治理行动中发
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涟
办[2018]71号)的通知,请
刘佩华、龚玮、梁顶立、周文
和、夏帅、胡伟璋等6位同志
在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
本单位接受处理,如逾期不归,
则按照涟办[2018]71号文件
精神予以处理,特此公告。
涟源市石马山镇中心学校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