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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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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农民工可申请救治救助

    本报5月24日讯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联合下文,对2018年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的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此次惠民政策,遵从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简化审批流程,落实‘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患者持相关材料,填写《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患者申报审批表》即可到定点机构办理审核和入院手续。”省结核病防治所(省胸科医院)副所(院)长谢长俊介绍。

    据介绍,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报销实行一站式服务,即时结报。患者治疗结束后,由定点机构先行垫付救治救助费用,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出院。救治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具有湖南省内户籍;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认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救治救助工作限定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患者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资金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即免费住院;其他符合条件的患者医保先报销65%,剩下的35%,救助资金补偿80%,个人自负20%,相当于个人只缴纳7%的住院费用,报销额度达93%。救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年/人。 ■记者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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