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日讯 今天,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一起醉驾案:当事人郭某为新车在车管所进行注册登记,随机选中了带有“FU”字母的号牌,郭某认为是“福牌”,于是与朋友一起喝酒庆祝,当晚醉驾被交警查获。
4月24日晚,郭某(男,岳阳华容人,31岁)酒后驾驶无牌沃尔沃小型轿车行驶至长沙市金星路北二环路口时,被长沙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查获。当场郭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2mg/100ml,超过80mg/100ml即涉嫌醉驾。于是民警将郭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结果为99.4mg/100ml,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将面临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
■记者 虢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