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 今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共20个企业被点名。其中,湖南本土企业涉及2例,分别为湖南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和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通报内容显示,绝味食品利用互联网发布的2017年双“十一”促销活动广告的文字及图片内容低俗媚俗,含有不尊重女性及性暗示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7年12月,长沙市工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0万元。
此外,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在发布的招商广告中暗示对获得的预期回报作出保证,在推荐客户办理加油卡业务宣传单中使用“中石化”、“中石油”注册商标,引起客户误解,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2017年12月,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5万元。
此次公布的20个典型案例中,主要包括“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疗效果”、“广告称‘奢装’却以毛坯方式交房”、“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对未来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旅游服务促销广告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等内容,涉及互联网金融、医疗药品、房地产以及投资项目等领域。■记者 朱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