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对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谭秦东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已依法开展案件核查工作。按照公安部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责成凉城县公安局立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对该案事实和证据进行核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凉城县公安局在有关通报中表示,坚决贯彻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指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就谭秦东案发布有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于当日17时30分将涉嫌损害商业声誉案的谭秦东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决定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