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 今年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开始实行通行费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今天,记者从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2月底,新政实施2个月来,全省已为ETC用户开具电子发票15万余张。
当天,交通部门、税务部门全面解答了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各种问题,并宣布将启动为期4个月的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申报抵扣规定,熟悉发票开具流程。
2个月开出
15万张电子发票
据了解,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营改增”改革,为民服务、惠民利民的一件民生实事。
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主任王光辉介绍,湖南高速公路发票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于2017年12月25日上线,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工作。自此,使用ETC卡缴纳的通行费,全部通过发票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目前,我省ETC用户数量为266万。截至2月28日,全省高速公路通过收费公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票根”APP,为ETC用户开具电子发票15万余张。
开票不用再来回奔波
以往,对于ETC用户来说,只能在ETC代办银行网点开具通行费发票,如果是需要开具通行费增值税发票用于抵税的ETC企业用户,则还需要拿着银行网点开具的发票,去到ETC中心换取增值税发票。
“这项政策实行后,我们开发票就方便多了,只要在网站上注册,绑定ETC卡,选择相应通行记录自行打印即可,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3月15日,长沙一家物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
在王光辉看来,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纳税人获取发票,实现税款抵扣,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这一政策对从事物流、客运等行业的道路运输企业尤其受益,不仅减轻了企业成本,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长沙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王勇刚表示。
■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李绪沁
提醒
开电子发票要注意这些
1.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两种。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开具的是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开具的则是不征税发票。辨别湖南省内的经营性或还贷性路段,可登录湖南省ETC公共服务网http://www.hngsetc.com/index.do进行查询。
2.现金交易用户不能开具电子发票,只能通过收费窗口索取纸质票据。且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只限于办理了ETC卡的用户。
3.客户可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登录“票根”APP移动客户端进行注册绑定ETC卡,须用办理ETC时的手机号码及证件号。在上述平台均可开具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