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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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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400元买回一条病狗》后续
长沙工商发消费警示:
警惕购买“星期狗”

    本报3月7日讯   长沙市民周女士致电三湘都市报称,刚买的金毛犬领回家没几天就病了,检查发现有犬瘟和冠状病毒,“估计是买到了一只‘星期狗’”(见本报2月9日A10版)。对此,长沙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宠物狗时擦亮眼睛。

    不法商家为谋取利益,为患病宠物狗注射兴奋剂血清,使宠物狗看上去健康、活泼,消费者买回喂养不到一周,宠物狗陆续出现呕吐、咳嗽、便血甚至死亡的现象,这些狗被称之为“星期狗”。长沙工商局提醒,选购宠物狗应至正规商户处购买,购买时需留意查验商户营业执照等相关登记证件。此外要对所购宠物狗进行检查,查验是否存在针眼,眼睛是否明亮,眼角是否存在异常分泌物;鼻子是否清凉湿润;肛门应清洁无红肿,周边皮毛应清洁顺畅;皮毛有无寄生虫,皮毛是否为人工染色。健康的宠物狗活泼好动,精力充沛,无弓腰和塌背现象。尽量避免购买未满一个月的幼犬。

    在选定后应向商家咨询宠物狗注射疫苗的情况,并要求商家提供该宠物狗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拍照留存;为防止购买到星期狗,消费者要与商家协商签署购买协议,将宠物狗接种疫苗情况、售后争议处理方案等内容写进协议,可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此外,如有市民发现商家存在售卖“星期狗”的违法行为,可向动物检疫部门举报或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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