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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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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碎屏险”变成“延保服务”
专家: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手机碎屏险”本是针对手滑党、低头族推出的一款碎屏安心保险产品,近两年备受消费者追捧,购买量也日增。可这样的一款新型保险产品,到了互联网O2O上门维修的平台手里,转身一变,弄出个假李鬼——即打着“碎屏险”的保险招牌,实际上却仅仅是一项“延保服务”,只收钱不理赔。

    2月21日,针对近期发生在上海的多起消费者“碎屏险”投诉,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互联网O2O品牌“Hi维修”的公司主体上海英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只退钱不换屏商家皮球踢得快

    在约谈会现场,上海市消保委现场连线了多位投诉消费者。来自消费者徐先生的投诉显示,其于去年6月向“Hi维修”购买了价值79元、赔付期限一年的手机碎屏险,后于2017年2月发生碎屏,徐先生按照Hi维修业务人员之前的指导,第一时间选择向保险公司报案,未有任何反应,后Hi维修客服告知,他们已经于2016年12月和保险公司取消了合作,只能告诉消费者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

    随后,徐先生联系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保)的客服,后深圳人保确认没有和Hi维修有过类似的保险合作,也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保险理赔费用。因此,徐先生特向消保委投诉——Hi维修是否存在虚假销售。

    在徐先生展示的订单详情,清楚地显示着故障详情:PICC中国人保365天碎屏意外保障,维修方案:购买PICC中国人保365天碎屏意外保障。

    再如,消费者李女士于2016年7月因手机屏幕损坏,在Hi维修上购买了上门维修服务后,又购买了一年的碎屏险,然而等要出险换屏时,商家却告知李女士只能退保险费,不能换屏。

    综合消费者的投诉指向,即在“Hi维修”上购买“手机碎屏险”,该商家不按承诺理赔,推诿,迟迟不回复,甚至让消费者打给终止合作的保险公司,用退保打发。

    李鬼推诿责任拖出深圳托普垫背

    “我们当时觉得这个业务非常不错,后来在和第三方公司‘深圳托普’(深圳市托普思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邮件进行过程中,发现异常赔付率非常高,后来根据托普的要求,要严查以防有人骗保,这时候开始审核放慢,导致用户投诉增加。”在约谈会现场,上海市消保委就上述消费者投诉案例说明情况,上海英梦网络科技的负责人方海声却极力开脱,“保险是保险,卖要有资质,我们不能卖。”该负责人否认消费者购买的是保险,强调是延保服务,“我们卖这个服务也是想创造维修效益,后面在延保的理赔速度上,我们是没有权限给消费者出保。”

    在维权消费者出示给记者的和Hi维修客服聊天记录中,Hi维修的回复是“很抱歉,Hi维修只是销售代理,对后续出保理赔我们也是无法干预的”。

    但Hi维修口中“只是销售代理”的推脱式说法是真的吗?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发现在一份网络公开宣传资料上,该企业却又明晃晃的标识着“PICC中国人保特约维修商,碎屏意外保障,享维修放心时刻,送家庭电器自然灾害险”的字样,为何只能退保险费,不能换屏?商家为什么迟迟不回复?

    约谈会上面对如此众多的消费案例的质疑,方海声却称,“险”是文案上的笔误,事实上并不是保险,消费者与公司签约的合同也没有“险”字,手机碎屏险不是保险,而是一款延保服务。

    数据显示,目前,Hi维修共销售此类产品768笔,付款成功的有500多笔。方海声强调,自己的公司仅仅负责具体执行,与人保签约的合同主体是“深圳托普”,虽然自己不承担责任,但还是会为消费者退保。方海声在约谈会上,还是其向消费者解释的那套说辞“提供服务的是第三方深圳托普,托普将该产品向深圳人保投保后,Hi维修只是负责具体执行”,再次将皮球踢向了“深圳托普”。

    可事实上,根据记者调查,发现Hi维修在提供给消费者的合同中,却明明非常清晰的标明——其与“深圳托普”均为合同一方。

    专家观点

    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明明是合同当事人,却不履行责任,转而让消费者寻找其它保险公司自行解决,用所谓的退保打发客户。”约谈会上,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对记者表示,该公司还存在一大问题,就是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宣传Hi维修与PICC所谓的关系,把普通的延保服务包装成PICC的碎屏险来卖。

    唐健盛表示,网络诚信很重要,因为网络消费很多都是跨地域的,主体关系复杂。所以消费者往往无法了解真实的情况,很容易受到商家误导,而且在问题发生以后,不良商家也会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推脱责任,使消费者无从着手维权。“现在保险公司也都有碎屏险,但和这家公司销售的产品完全不同。消费者购买时,建议直接向厂方或直接授权服务商购买。”

    “我国保险业务从业的前提是获得保险业务资质,即使仅销售保险也应获得保险代理资格或者经纪资格,否则都属于扰乱我国金融秩序的行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麻策律师对记者分析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不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如果这家维修公司假借保险公司的名义,但实际上却并没有和保险公司之间有任何业务往来,明显误导了消费者。针对这种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其进行三倍赔偿。另外消费者也可以向主管机关进行投诉或举报。

    ■夏冰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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